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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文創設計系新聘教師第二次公告啟事

107學年度文創設計系新聘教師第二次公告啟事

徵聘單位
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

徵聘名額

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

起聘日期

107年8月1日

申請截止日期

107年2月26日 (國內郵件以郵戳為憑;國外郵件以寄達日為憑)

專長和條件

一、具數位媒體設計相關專長。

二、有下列條件者,得優先錄用:

 (一)具數位影音製作、網頁設計、電子商務(含APP設計)等複合專長。

 (二)具產學實務經驗。

 (三)個人作品曾獲獎者。

 (四)曾參與公私部門之設計相關工作。

資格

一、具國內、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
二、於大學部、碩士班階段中,至少有一階段為設計相關系所畢業。

三、具設計相關課程教學經驗。

需檢附之相關證明及文件

一、個人履歷。(請下載本校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,參考說明一)

二、自傳(請加註Email)

三、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。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

四、大學部、碩士班、博士班成績單。

五、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。(若無,請註明)

六、現職證明。(無現職者免附)

七、設計相關課程教學經驗之證明。

八、學術著作及計畫目錄。

九、博士論文及近十年(97.1~107.1)重要學術著作。

十、與本學程相關課程:  (請下載本校新進教師擬開課情形表填寫,請參考說明一)

     (1)「數位影音與網頁設計」

     (2)「電子商務」(含APP設計)

     (3) 「多媒體互動技術與應用」等3科之授課大綱。         

十一、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文件,如:作品集、影像作品、互動設計作品、獲獎紀錄等等。

附註

一、所有應徵申請資料,請於申請期限前,寄達下列收件地址,逾期不予受理,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
收件地址:20224基隆市北寧路二號

        (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    顏智英 主任 收)。

    信封正面請註明【申請專任教師1名】

二、說明一:「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」、「新聘教師擬開課程情形表」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「表格下載 / 教師部分 /擬新聘老師」下載填寫。

(請參閱網址:

http://www.person.ntou.edu.tw/form_d.html#教師部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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