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文創設計系新聘教師第二次公告啟事
107學年度文創設計系新聘教師第二次公告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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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聘單位 |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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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聘名額 |
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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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聘日期 |
107年8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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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截止日期 |
107年2月26日 (國內郵件以郵戳為憑;國外郵件以寄達日為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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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長和條件 |
一、具數位媒體設計相關專長。 二、有下列條件者,得優先錄用: (一)具數位影音製作、網頁設計、電子商務(含APP設計)等複合專長。 (二)具產學實務經驗。 (三)個人作品曾獲獎者。 (四)曾參與公私部門之設計相關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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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 |
一、具國內、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 二、於大學部、碩士班階段中,至少有一階段為設計相關系所畢業。 三、具設計相關課程教學經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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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檢附之相關證明及文件 |
一、個人履歷。(請下載本校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,參考說明一) 二、自傳(請加註Email) 三、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。(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) 四、大學部、碩士班、博士班成績單。 五、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。(若無,請註明) 六、現職證明。(無現職者免附) 七、設計相關課程教學經驗之證明。 八、學術著作及計畫目錄。 九、博士論文及近十年(97.1~107.1)重要學術著作。 十、與本學程相關課程: (請下載本校新進教師擬開課情形表填寫,請參考說明一) (1)「數位影音與網頁設計」 (2)「電子商務」(含APP設計) (3) 「多媒體互動技術與應用」等3科之授課大綱。 十一、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文件,如:作品集、影像作品、互動設計作品、獲獎紀錄等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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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 |
一、所有應徵申請資料,請於申請期限前,寄達下列收件地址,逾期不予受理,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收件地址:20224基隆市北寧路二號 (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 顏智英 主任 收)。 信封正面請註明【申請專任教師1名】
二、說明一:「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」、「新聘教師擬開課程情形表」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「表格下載 / 教師部分 /擬新聘老師」下載填寫。 (請參閱網址: http://www.person.ntou.edu.tw/form_d.html#教師部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