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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次專長科目表

設計次專長科目表:         

學期別

科目

學分

說明

基礎設計()

2

設計次專長課程任選10學分。

設計素描

2

藝術與美學

2

設計繪圖

2

色彩學

2

基礎設計(二)

2

識別系統設計

2

   

經核准修讀次專長之學生,修畢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後,得於畢業當學期檢具歷年成績單,向次專長設置單位申請資格審核。

詳情可查詢

註48_1071030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跨領域次專長實施要點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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